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人员需求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团委、学生工作部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招聘计划具体岗位条件及年龄要求见《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3年劳动合同制人员需求计划表》。
(五)年龄指标: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含),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应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学历和学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6日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网址:
http://61.158.119.15:81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各用人部门对其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人事处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情况。
电话:0453-6402067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有效期内),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以公告形式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发布。
确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硕士、博士)及复印件1套,各学历层级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打印人才招聘系统中《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需本人签字。
(3)提供档案存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同时提交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发表论文、专利或取得各类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及其他材料。
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低于60分不予聘用。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考核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实践操作、情境模拟等不同组合方式进行,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按照教师岗位和行政岗位分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和应聘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考核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发布的相关信息,请适时登录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查询。
六、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
学校组成考核组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内容到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主页信息公开专栏及人才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八、工资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体系执行,享受“五险一金”政策,享受校内岗位绩效津贴及各项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