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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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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为我市国有企业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切实提升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水平,现面向黑龙江省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公开选聘3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企业简介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国投公司)是直属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0亿元,资产规模超过500亿元,主要承担加快推进全市战略性、基础性、新兴产业发展等工作任务,下设资本运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运营、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板块。

二、选聘职位

职位一:国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负责国有资本运营工作);

职位二:国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职位三:国投公司副总经理1名(负责风控法务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较强的治企能力,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掌握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有法治理念、专业思维和实践经验,懂经营、会管理、善决策,注重团结协作,善于组织协调,能够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工作业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二)任职资格

1.现为黑龙江省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企业管理、工程建设、财务、法律、金融等专业背景,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

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应为现职副处级以上或现任正科级3年以上干部。国有企业的应为现任比照副处级以上管理的人员;比照正科级管理的应任相应层次职务3年以上,未满3年的一般应在该层次及下一层次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报名职位一和职位二,须为3年以上党龄的中共党员。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3.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的。

7.违反意识形态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0.在涉及秘密职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11.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9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邮件主题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命名,各类报名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mdjgtgs@163.com。

3.报名材料:

(1)《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最高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奖励证书、相关岗位任职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证明工作经验和年限的相关材料及证明业绩的成果、论文等材料扫描件。

(3)自我评价材料(1500字左右)。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蓝底;格式jpg;尺寸35mm×53mm;像素413×626)。

4.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承诺,内容详见《承诺书》(附件3)。

(3)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与背景调查

1.资格审查。核实报名人员的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历经历等基本信息,确定符合选聘条件人选。

2.背景调查。深入了解符合条件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情况。

3.根据资格审查与背景调查情况,综合考虑符合条件人选专业背景、学历层次、业绩履历、岗位需求等因素,确定进入面谈评价人选。资格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报名人员;面谈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面谈人选。

4.报名人员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彻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谈评价

采取适当方式由专家评委对应聘人员的领导能力、专业素质、个性特点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谈时间20分钟,面谈结束后综合考虑人选资格条件、人岗匹配度、面谈成绩等因素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研究聘用及公示

1.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国投公司承担。

2.考察。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征信调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3.研究聘用。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人选。

4.公示。在决定聘用人选所在单位和国投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1.聘用。按照国投公司规定履行聘用程序,报市国资办备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任职后,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参公、事业干部身份,作为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干部人事档案由市委组织部集中统一管理。

2.聘期。本次选聘实行聘期制,聘期3年(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聘期结束前进行考核,经考核优秀的,可作为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符合相关规定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3.薪酬待遇。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和法定休假,薪酬福利具体情况通过签订聘任合同进行约定。试用期按10,000元/月标准发放薪酬,试用期后按聘用合同兑现薪酬。域外聘用人员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按照人才政策落实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咨询电话:0453-6422001。

2.公开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453-6441001。

3.公开选聘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归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1. 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岗位计划表

2.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扫码查看下载附件)

牡丹江市公开选聘市属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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