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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6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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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2015〕66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发展建设目标及人才培养实际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牡丹江医学院官网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mdjmu.cn/xygk/xxjj.htm)。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法律,品行端正。

(二)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有较强的事业心。

(三)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条件:一般应为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六)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项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七)应聘者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标明不接收2024级毕业生的岗位,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和学位,将取消录用资格。

(八)应聘者需满足我校2023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网上报名

按照学校官网发布《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1.电子简历;

2.《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带姓名),jpg格式,不超过300k,文件名为本人姓名;

报名材料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renshidailizp@163.com,未按照要求发送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8日17时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23年12月12日17时前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布,应聘者自行查看,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本公告与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为同一招聘,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

2.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不允许参加考试。)。

3.应聘者上传照片须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带姓名),jpg格式,不超过300k,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等均不予审核。

4.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5.应聘者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报名时在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必须填注,否则不予认定。在现场确认时持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加分确认。

(四)现场资格确认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毕业证(一般指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是指通过电子注册学籍,国家承认的学历,是现有教育的主体。)书和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原件及复印件;

(3)《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字);

(4)《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4)(相关部门盖章,已就业由工作单位盖章,未就业由所在社区或学校盖章);

(5)《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准考证》(附件5);

(6)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历的认证报告);

(7)学位认证报告(应聘者须提供所有已取得学位的认证报告);

(8)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明材料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9)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0)岗位要求须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11)岗位要求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须提供省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4)符合“两个同等对待”的考生需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

(2)提供材料有缺漏,并不能按时补齐相关材料的;

(3)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考生自行填写准考证电子版并彩色打印,经现场审查合格的,由工作人员盖章确认。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特殊、急需或紧缺岗位,经学校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五)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在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笔试科目请查询招聘计划(附件1)。

通过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牡丹江医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者自行查看,不使用其他方式进行通知。

2.面试

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人数按照3:1的比例进行,若达不到3:1的比例,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由应聘者自行确定,原则上应与应聘岗位或所学专业相关。满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3.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按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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